桦南县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9-01-09 11:08:59
黑龙江省桦南县人民法院
公 告
刘成伟:
本院受理原告史佩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承办法官 卢震
联系电话 0454-6797073
收件地址:桦南县人民法院
邮编:154400
文章出处:桦南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