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南县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9-01-10 15:24:07
黑龙江省桦南县人民法院
公 告
周彦宁:
本院受理原告韩祺东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举证时效确认书、地址确认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桦南县人民法院
承办人:孙云广
电话:0454-6797072
邮寄地址:黑龙江省桦南县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154400
文章出处:桦南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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