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法院执行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裁判文书 民意沟通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桦南县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9-01-22 15:35:45


黑龙江省桦南县人民法院

  

桦南县德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刘海峰、王秀芹诉你排除妨害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时效、权利义务告知书、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桦南县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   于准

联系电话  0454-6797007

收件地址:桦南县人民法院行政庭

邮编:154400

文章出处:桦南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