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南县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9-01-31 16:13:29
黑龙江省桦南县人民法院
公 告
单连印、杨丹:
本院受理原告纪云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和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桦南县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高振宇
电话:6797003
地址:黑龙江省桦南县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154400
文章出处:桦南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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