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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南县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9-02-27 16:35:34


黑龙江省桦南县人民法院

  :

张立花:

受理原告李尚文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驼腰子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桦南县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王文胜  

电话04546680517

文章出处:桦南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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