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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南县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9-03-06 16:25:37



   黑龙江省桦南县人民法院


  公  


邢鑫、张威

本院受理黑龙江省红兴隆农垦三星运输有限公司诉邢鑫、张威、丁文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

 桦南县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林佳智   

电话:13349443459         办公室:0454--6797053

地址:黑龙江省桦南县人民法院民二庭

邮政编码:154400

文章出处:桦南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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