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南县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9-03-14 10:58:13
黑龙江省桦南县人民法院
公 告
段阳山:
本院受理原告赵丽璋诉被告段阳山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黑0822民初21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桦南县人民法院
承办法院:黑龙江省桦南县人民法院民一庭
承办法官:李天民
电话0454—6797039 13845425477
邮编;154400
文章出处:桦南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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