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在桦南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院党组书记、院长佟毅同志公开审理了金某某等19名被告人,涉嫌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盗窃罪等多项罪名一案,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毕宏书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县纪委监委、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干警及被告人家属共计70余人进行旁听,整个庭审时间累计近10个小时。
公诉机关指控,自2017年以来,以被告人金某某为首、以被告人谢某某、于某某、周某某、张某某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桦南县内逐渐形成并多次为非作恶,实施了多起非法拘禁、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本案被告人数众多、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犯罪事实、证据材料多、案情复杂。为确保案件及时高效审理,桦南法院与县委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等部门多次召开协调会议,制定了详细的审理预案,为庭审高效有序运行奠定了基础。
桦南县人民法院一直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为一号工程、一把手工程来抓,院长带头审理涉黑涉恶刑事案件,彰显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的决心和信心,用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关于院庭长亲自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要求。佟毅院长庭前认真组织阅卷,熟悉案情,制定庭审计划。庭审中,从容把握庭审节奏,引导控辩双方紧紧围绕指控犯罪事实和罪名充分开展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19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