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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26 16:43:28


 桦南县人民法院公告

我院于2018年立案执行的(2018)黑0822执883号杨金宝与桦南大基粮食经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于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申请人提供的身份信息错误,导致与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重名的于涛(公民身份号码230822197708246118)被限制了高消费。现经核查依法予以更正为“本案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为于涛(公民身份号码230822197203236432)”。案外人于涛(公民身份号码230822197708246118)与本案无关,限制高消费执行措施已撤销。

特此公告

                             桦南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文章出处:桦南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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