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23 10:23:09
送达执行公告(2019)第16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移送与被执行人孙福山、吴国斌等(详见附表)罚金(详见附表)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现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百一十九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黑0822执668号、672号等(详见附表)本次执行程序。
附 表
序号
案号
执行主体
承办人
应执行标的额
1
(2019)黑0822执668号
被执行人:孙福山
白会民
1000.00
2
(2019)黑0822执672号
被执行人:吴国斌
5000.00
3
(2019)黑0822执673号
被执行人:李凤全
4
(2019)黑0822执699号
被执行人:纪广金
3145246.40
5
(2019)黑0822执702号
被执行人:杨友元
3000.00
文章出处:桦南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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