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9日至2020年11月15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对中共桦南县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回头看”工作。2021年2月2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召开了反馈大会,向中共桦南县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工作整改完成情况
(一)针对司法服务企业的质量不高问题。通过以下几方面进行整改:一是安排专人专班,针对近年来的涉企案件卷宗进行评查,对于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办案人立行整改,因判决书中疏忽出现的如字句错误、标点使用错误、引用法条错误等问题,要求办案人以补正裁定的形式予以纠正。二是要求办案人在今后的审理过程中,严格校对文书后再下判,避免再次出现此类问题。
(二)针对基层党组织设置不科学问题。我院拟成立6个党支部,并已上报机关工委,待批准后,履行组织选举工作。
(三)针对支部组织生活会不规范问题。通过以下几方面进行整改:一是对各党小组进行党务知识培训,严格落实班子成员、党小组长带头开展谈心谈话制度。二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针对“三会一课”流于形式问题。通过以下几方面进行整改: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支委会、党小组开展活动做到每月一次。二是每月调阅三会一课记录本查阅活动开展情况开展活动不及时的党小组进行补课。三是统一印发“三会一课”记录本,指导第三党小组完成“三会一课”记录。
(五)针对案件质量不高,发改率增幅较大问题。通过以下几方面进行整改:一是不定期召开专业会议、审委会等专门会。审判人员要对拟下判的案件充分做好上诉发改预判工作,对可能引起上诉发改的案件提请专业法官会议研讨,对重大、疑难、复杂等案件提请审判委员会研究讨论。二是加强对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学习。对发改案件涉及到相关的理论知识及时进行查漏补缺,努力提高审判人员法律素养、审判水平,提高案件审判质量。三是实行案件繁简分,实现简案快审。成立简案快审团队,根据案件难易程序由立案庭在立案时确定案件繁简,对立案庭确定为简单的案件由简案团队快速办理,提升审判效率。
(六)针对审限管理不合格,隐性超审限案件较多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到期后,双方当事人同意继续适用简易程序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审理期限。延长后的审理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六个月”,我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6%符合法律规定。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原因多为鉴定、公告、重大疑难或本案需以另一案审理结果为依据的案件,且这类案件均以履行延长、扣除审限,或中止审理等相关手续,符合法律规定。上述审限内结案率、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虽然均符合法律规定,但我院将继续加强庭长、主管院领导督办工作,争取早日结案。
(七)针对执行实际到位率低、时间长问题。诉讼服务中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坚决落实“四零服务承诺”,全力打造“标准化、人性化、规范化、网络化”的诉讼服务中心,2020年10月前执行到位率低原因主要有:结案案件中多为行为执行与财产交付类案件,执行完毕但没有实际到位金额;执行完毕案件中多为小标的案件,对提升实际到位率贡献有限;新收执行案件中申请标的百万以上案件近20件,大幅提高申请执行标的总金额;部分案件被执行人没有执行能力或有财产仍在评估、拍卖程序中。经过整改,截止2020年年底,我院执行到位率已提升至44.03% 比2019年到位率21.17提高20多个百分点。未来会加大执行力度,针对现在疫情状况,把主要执行精力放到市域特别是县域范围内,加大执行力度,通过说服教育,告知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严重性,其未来创业与贷款耕种都会受限,敦促被执行人积极履行法律义务;院领导定期约谈执行员,特别是对申请标的为百万以上的案件共同研讨,及时跟进,了解进展,做到心中有数;向执行员传达案件执行精神,各类执行案件应同抓共抓,多渠道完善手中的未结案件;每周一召开执行工作总结布置会议,共同分析研讨疑难案件,并对本周重点工作及案件统一布置安排,群策群力。
(八)针对涉执行信访矛盾较大问题。通过以下几方面进行整改:一是针对六巡交办马义东信访案件,严格落实三级包保制度,成立工作专班,精准研判案件情况,压实化解责任,明确化解任务,确保化解工作取得成效。二是宣传法律,答疑解惑。针对被告人杨勇不符合受审条件这一具体问题,包保团队应加强与信访人联系,做好释法明理工作,确保信访人思想状态稳定。三是加强信访案件排查工作。敏感时期实行日排查,平时实行月排查。四是认真落实院领导接待日制度,院领导每周二进行接访,畅通信访渠道,面对面、零距离倾听群众诉求,既及时寻求问题的解决途径,又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增进群众对法院的理解与信任。五是对王怀山、肖慧军案件确定包保责任人,成立三级包保专班,做好信访人的释法明理工作。
(九)针对桦南法院信访量居全市法院系统前列问题。通过以下几方面进行整改:一是严格落实三级包保制度,成立工作专班,精准研判案件情况,压实化解责任。二是重视初信初访工作,耐心了解信访人诉求,积极运用案件评查、约谈当事人、查阅卷宗等方式办理信访案件,对于尚有法律救济途径的信访问题,引导信访人进入法律程序,真正做到减增量、去存量。三是不定期召开信访工作会议,坚持三到位一处理原则,着力解决好信访群众的合理诉求。四是加强对信访与法律法规方面的学习,提高工作人员依法依章办理信访事项的能力。
(十)针对机关作风整顿不扎实,缺少严管理、硬约束的实际举措,存在纪律松弛、标准不高,甚至弄虚作假等坏作风坏把式现象问题。通过以下几方面进行整改:一是严格执行考勤纪律,制定《桦南县人民法院考勤规定制度》,要求全院干警按照规定制度,严格进行刷脸考勤。二是对18名考勤异常的干警进行谈话提醒,同时,院纪检监察组对18名干警也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其提高认识,遵守考勤纪律。三是采取周通报制度,每周在一楼大厅公布考勤情况。
(十一)针对存在消极执行、不规范执行问题。今后我院将对终本案件进行梳理排查,对终本后实际执行完毕的要恢复立案作结案处理,加大对财产的处理力度,提高执行到位率。加大终本案件管理,做到财产查控及时全面,加大财产处分力度,规范司法网络拍卖,确保执行款物及时发放,全面推进“五大系统”建设,着力构建执行征信、执行查控、执行惩戒、执行监督和执行保障“五大系统”,规范执行行为。
(十二)针对落实整改规定程序、要求不严问题。我院将落实公文呈送报送制度,凡巡察整改上报的报告均以正式文件向纪委、组织部报告整改情况报告,将落实整改任务执行“销号制”。
(十三)针对党组织活动不规范问题。我院将客观公正严格认真执行民主评议党员评议和测评程序按党员总数三分之一评定优秀党员,优秀名额原则上向一线办案法官倾斜。
(十四)针对审判质效不高问题。通过以下几方面进行整改:一是立即整改卷宗质量不高的问题,对近年来卷宗全部重新审核校对,程序性文书报批后予以改正。二是研究学习新的执行案件卷宗目录,确保卷宗规范化建设标准明晰、操作有序。三是要求干警在案件执结后立即报请结案审批并进行案卷材料整理装订。坚持采取办案人自查、局长审查、审管办评查和相关部门督察的方式,对执行案件质量和卷宗装订质量严格审查,确保卷宗材料准确、全面的反映案件执行情况。
(十五)针对“执行难”没有得到切实解决问题。针对(2018)执307号案件违规执行问题,县纪检监察委已对案件相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我院也已对参与违规办案的聘任制书记员进行了谈话教育并进行记录,执行案件已恢复执行,按照相关法律流程办理当中。未来我院对执行人员执行行为做好规范,并开展相关警示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执行人员的纪律意识。
二、下步打算及措施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院党组深刻领会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指导意义,统一思想,继续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切实把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作为一次洗洗澡、治治病、优化政治生态的机会,作为一次增强党性修养和改进工作作风的机会,以最诚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认真抓好巡察“回头看”整改落实工作。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对于巡察“回头看”反馈的问题,我院已对照整改台账实施“销号制”处理,做到全面整改完毕,院党组将切实履行桦南县人民法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成果按照各战线进行落实,责任落到每个庭科室、每个人,建立长效机制,做到不留死角,确保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切实把整改落实成果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
三是强化成果运用,统筹推进工作。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重要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坚定理想信念,站稳政治立场,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落实整改与院党组主体责任落实结合起来,注重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审判执行工作结合起来,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审判执行质效;坚持把落实整改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结合起来,引导干警在党纪党规面前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努力打造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法院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54—6797010;邮政信箱:桦南县人民法院;电子邮箱:422802685@qq.com。
中共桦南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