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进三伏天,热浪迎面而来。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桦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不畏酷暑、不惧闷热,一如既往坚守在执行路上。
执行进行时
被执行人顾某某承包一处工程项目,雇佣申请执行人吴某某等6名农民工为其施工,工程竣工后,吴某某等人并没有如期收到约定工资,多次交涉无果后诉至桦南县人民法院,经过简易程序判决顾某某十日内给付拖欠多名申请人劳务工资款14000余元。但被执行人并没有主动履行义务,工资仍被拖欠,吴某某等人申请强制执行。负责本案的法官依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被执行人表示每月还款1000元。而看起来配合的顾某某,经办案法官的深入调查发现,其平日常驾车出行,微信、银行卡均有资金往来,但并不在本人名下,涉嫌逃避执行。于是,办案法官决定对顾某某日常驾驶车辆进行扣押、欲对其予以拘留强制措施等,最后,顾某某迫于压力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缴纳执行款项。
多名申请人在执行期间身处外地,得知案件快速执结,十分高兴,在回到桦南县后第一时间前往桦南县人民法院将一面写着“勤政为民精心呵护农民工、公正执法依法保障劳动者”的锦旗交到办案法官手中,表示感谢。
炎炎夏日,身披“汗”甲,忙碌在执行路上,是桦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三伏天工作的常态,他们将三伏天的热度转化为群众办实事的热情,将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民实践动力,用高效、高质的工作效率,实实在在解民忧纾民困,让司法温度如盛夏一样火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