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桦南县人民法院为10户农民集中发放20万余元卖粮款,以有力的实际行动兑现“为民办实事”的承诺。
案件简介
刘某某、潘某某等10人将粮食卖给当地收粮点,收粮点负责人杜某某承诺10日后给付粮款,到了给付日期,杜某某以各种原因为由继续拖欠刘某某、潘某某等10人的粮款,于是刘某某、潘某某等10人将杜某某诉至法院,执行法官柳会廷在了解案件详情后,立即与杜某某进行联系,发现已经失联,与其亲属、朋友沟通后,还是找不到杜某某,至此案件陷入僵局。
执行进行时
虽然一直找不到杜某某,但是柳会廷从来没放弃,哪怕是看起来“不靠谱”的线索,也会仔细查找,不放弃一丝希望。因疫情原因,健康码成为出门“通行证”,柳会廷决定从健康码入手,通过大数据调取,发现,杜某某的健康码显示在天津市,而此时正直疫情防控最严格的时期,无法到天津市拘传被执行人,于是柳会廷立即向上级领导请示,与天津市公安机关联系,说明情况后,天津市公安机关通过定位并与辖区派出所联系,终于找到杜某某,至此,柳会廷终于与杜某某取得联系,经电话沟通,释法明理后,杜某某与家人联系将欠款全部打到院执行账号上。柳会廷在知晓案款已到位的消息后,第一时间联系了刘某某、潘某某等10人,于近日对执行案款进行集中发放。
群众事无小事。在以后的工作中,桦南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为民谋利、为民尽责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让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成色更足、底色更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