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的重要内容,是深入落实“打官司不求人”举措的具体体现,更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为高质量高标准开展好"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近日,桦南县人民法院集中推出二十条便民利民举措,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面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一项:一站通办诉讼事项
改造升级诉讼服务大厅,为当事人提供导诉、立案、缴费、保全、鉴定、分调裁审、云端审理等一站式诉讼服务。为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开辟绿色服务窗口。
第二项:配齐配全便民设施及物品
在诉讼服务大厅休息等候区为当事人提供外网电脑、打印机、扫描仪、诉讼服务自助终端,方便当事人修改、打印诉讼材料、自助网上立案、查询案件办理进度。同时为当事人及特殊群体提供轮椅、婴儿车、雨伞、急救箱等物品。
第三项:设立便民导诉台
在诉讼服务中心前端设置导诉台,由全院三十五岁以下青年干警轮流上岗,为当事人进行一对一的引导、分流、咨询等诉讼服务。
第四项:提供菜单式立案服务
为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窗口现场立案,特殊群体上门立案的多维度立案服务。符合立案条件的一次性审核通过,提交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第五项:推进诉讼费收取便利化
在诉讼服务中心缴费窗囗设置POS机,公示诉讼费缴费账户及办理银行,方便当事人自主选择通过POS机、网银转账、去银行现场缴费等方式交纳诉讼费。
第六项:“零成本”化解纠纷
加强人民调解、专业行业调解等的衔接互动,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鼓励当事人当场履行,对于未即时履行的依当事人申请进行司法确认或出具调解书,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七项:推行繁简分流、集约送达工作机制
坚持案件繁简分流,组建简案快审团队、繁案精审团队,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成立送达团队,统一送达,开庭排期,缩短办案周期,让当事人在最短时间获得公正裁判。
第八项: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
加大“移动微法院”等平台的推广使用,用足用好“互联网法庭”、“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等平台,广泛开展线上审理、调解和开庭。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第九项:及时兑现胜诉权益
创新开展分段集约执行,针对涉民生案件开展经常性专项执行行动。加大线上线下财产查控力度,加大失信惩戒力度,确保当事人胜诉权益及时兑现。
第十项:依法从快办理司法救助
当事人申请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的,凡符合法律规定、相关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申请执行人依法给予司法救助。
第十一项:诉讼退费主动办
裁判文书生效后15日内,对于胜诉方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法院主动联系当事人办理退费手续。当事人只需提供退费账户、名称、诉讼费用交费票据,由承办法官提供法律文书,法院按程序及时办理。
第十二项:免提交裁判文书生效证明
案件生效后由法官助理及时在系统中点击“生效”,当事人申请执行立案时由窗口工作人员负责查询,无需当事人另行提交裁判文书生效证明。
第十三项:畅通 12368 诉讼服务热线
安排专人接听来电,为群众提供诉讼业务咨询、诉讼程序指引、案件信息查询、协助联络法院工作人员等服务,做到打得通,接得快,答得准,件件有回音。
第十四项:落实院领导接待日制度
坚持每周二下午院领导接待日制度,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听取来访群众意见,及时改进工作、回应群众诉求。
第十五项: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
通过裁判文书、审判流程、执行信息和庭审公开四大司法公开平台、桦南法院“两微一网”,结合法院公众开放日,做到司法公开最大化,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第十六项:持续送法到群众身边
结合“乡村振兴,法律五进活动”组织干警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法律问题,举办民法典专题讲座,让民法典走进百姓生活。
第十七项:护航青少年成长
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通过典型案例宣传,做好校园欺凌、霸凌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建立健全学校法治教育长效机制,助力创建平安法治校园。
第十八项:主动服务中小微企业
建立健全“院企共建”机制,主动“送法进企业”,帮助企业排查经营风险隐患,及时提供法律咨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最优司法服务。
第十九项:保护碧水蓝天净土
坚持最严司法,妥善审理环境资源类犯罪、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依法服务保障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第二十项: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坚持扫黑除恶常态化,从严从快从重打击涉黑涉恶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共建平安桦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