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法院机关能力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学习型法院、学习型干警”评选结果的通报》,其中,桦南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吴艳文荣获全省“学习型干警”称号!
学习型干警-吴艳文
吴艳文,男,汉族,1969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桦南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自参加工作以来,吴艳文同志始终坚持负责、勤奋、严谨、踏实的工作作风,将无私的奉献和强烈的责任感融入司法工作的一言一行,恪尽职守、竭诚奉献、辛勤工作,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2013年2月被市中院评为全市优秀法官,2015年1月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2016年2月被市中院评为全市优秀法官,2022年获得全省法官优秀庭审三等奖。
自“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桦南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学习型法院”创建的新思路、新办法,以绝对忠诚的自我觉悟和责任认领,打造特色的学习教育品牌,通过在“两微一网”开设“每日一学”“每日一篇”“每日一诵”“每日一题”“应知应会”等专栏,抓实理论学习、强化专题培训,引导干警把学习当成习惯,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全面提高理论水平、专业能力和实践本领,争做“学习型干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