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法院执行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裁判文书 民意沟通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桦南县人民法院联合县教育局举行“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暨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2-06-06 09:02:17


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引导青少年知法、守法、学法、用法,维护广大师生合法权益,创建和谐平安校园,营造良好的法治校园氛围。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教育部联合出台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相关要求,6月2日,桦南县人民法院联合县教育局举行“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暨座谈会。

颁发聘书

聘任仪式上,六所中小学校校长为受聘人员颁发了法治副校长聘书。

座谈会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县教育局副局长王峰充分肯定了县法院在促进依法治校、依法施教等方面起到的推动作用,并表示,建立法治副校长管理体系是推动中小学校提高治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支撑,教育部门将积极配合县法院制定法治副校长的培训方案、计划、聘任管理等并积极开展相关培训,与县法院合力把法治副校长打造成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中坚力量。

院党组成员李少峰就法治副校长要履行的职责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受聘的法治副校长要当好指导员。利用自身的工作优势,指导学校有序开展各类法治教育和其他各项活动,加强校园安全,特别是校园欺凌管理力度,指导学生认识和了解违法行为的危害,进一步强化中小学防治校园欺凌的防范体系,提升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能力和水平。要对学校法治教育工作计划和课程表给予专业意见,让课程更加贴合学校和学生实际。
二是受聘的法治副校长要当好宣传员。法治宣讲是普法教育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形式,法治宣讲的质量,决定了法治教育的成效。在开展法治宣讲的过程中,要充分了解学生的需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利用好身边丰富的案例资源,上好形式多样的法治课,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不断提升青少年的法治意识。
三是受聘的法治副校长要当好协调员。主动“穿针引线”,协调处理校园安全管理、维护师生权益等方面的问题,切实架起一座学校和法律之间的桥梁,尽全力帮助学校解决在依法治校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帮助青少年系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下一步,桦南县人民法院将继续与县教育局、中小学校携手并进、凝聚合力,努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法治晴空。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