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赓续血脉 薪火相传| 桦南县人民法院为院机关老党员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

发布时间:2022-07-07 21:33:55


追忆红色故事,铭记入党初心。7月7日,桦南县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张可心、桦南法院党总支书记杨晓春等一行五人来到桦南县土龙山镇亲切看望法院退休党员干警、原土龙山法庭审判员吴喜贵,向他致以亲切问候,并为他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转达了党组织的关怀和祝福。

走访慰问过程中,他们关切的询问了吴喜贵的身体情况和生活状态,介绍了法院近年来的新变化、新成绩。吴喜贵表示作为一名老党员,十分感谢组织一直以来给予我的关怀,虽然年龄大了,但身体一直都很好,在生活中从未忘记自己是一名党员,一直也十分关心桦南法院的发展,看到听到法院的新发展、新变化十分高兴,也希望今后通过意见、建议的形式为桦南法院发展贡献余热。
杨晓春表示老党员、老干警是桦南法院事业发展薪火相传的宝贵财富,桦南法院的发展进步离不开你们的无私奉献。希望老党员、老同志继续关心桦南法院建设,退休不褪底色,退休不改初心,充分发挥余热,为法院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张可心向吴喜贵介绍了2021年3月经党中央批准,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张可心表示该办法的出台对于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归属感、使命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后县直机关工委将进一步加强对退休党员的走访联系,切实帮助老党员解决实际困难,让老党员们充分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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