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这笔钱对我们家来说太重要了,孩子现在还等着这笔钱后续做康复治疗呢……”当事人母亲激动地握着执行法官的手连声道谢。近日,桦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将执行回来的20余万元执行款现场发给申请执行人母亲,还自发购买水果和营养品送至申请执行人张某家中。
2020年,某公司将其总承包的工程项目分包给胡某某,后胡某某再次分包给李某某,李某某又因工程需要,雇佣赵某为其提供挖掘机作业,雇佣张某为其提供劳务。施工过程中,马某驾驶的挖掘机头部铲头掉落将正在作业的张某砸伤,后经司法鉴定为二级伤残。张某将某公司、胡某、李某等五名被告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几被告未及时履行赔偿款。2022年10月,张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在依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后,法院将多名被执行人传唤至执行局,在长达5小时的沟通调解下,被执行人胡某同意交付执行款22万元,其他被执行人也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分批履行款项,一起执行案件就此成功化解。
近年来,桦南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我为群众办实事”理念落实到实际工作中,聚焦执行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与百姓利益息息相关的执行案件,精准发力、集中攻坚,着力破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下一步,桦南县人民法院将持续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加大执行力度,确保涉民生案件实际执行到位,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重拳出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彰显司法权威、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