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心感谢法官锲而不舍的执行,本以为这笔钱打水漂了,太感谢法院了!”近日,一名当事人送来“为民办实事 人民好法官”的锦旗,对桦南县人民法院倾力执行点赞。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孙某等3人将价值14万元左右的水稻全部卖给被执行人王某某,王某某以没钱为由,只支付了7万元粮款,剩余7万元一直拖欠未还,孙某等3人将王某某诉至桦南县人民法院,最终孙某等人获得胜诉判决。判决生效进入执行程序后,经过执行案件承办法官与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多次沟通,由王某某儿子及陈某某提供担保并承诺隔年4月还清全部债务,承诺还款日期逾期后王某某及其儿子、陈某某均未履行还款义务。办案法官多次对三人进行传唤释法明理无果,为了能尽快将申请执行人的欠款讨回,办案法官根据秋季卖粮特点,在秋收时节奔赴担保人陈某某家中,对其库存的水稻进行查封,并明确告知陈某某出售水稻的收益要用于本案执行,并告知其拒不履行担保义务,将受到罚款、拘留等法律制裁。在办案法官反复劝说和高压震慑下,担保人陈某某表示:“稻子卖完马上把钱还上。”今年冬初,执行局收到了担保人陈某某打来的7万元案款,办案法官第一时间联系了申请执行人并将案款全部发放完毕。至此,一起一拖再拖的7万元卖粮款案件终于圆满执行完毕。
锦旗代表了荣誉,但也承载了新的使命,桦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将以此为镜,时时照明初心和使命,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精准发力,在“保基本民生”上真抓实干,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最终标准,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