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司法公开,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升司法公信力和透明度,近日,桦南县人民法院召开刑事审判工作暨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车旭冉主持会议,刑事审判庭法官赵曦作发言,群众代表应邀参加。
发布会上,赵曦首先通报了2022年度桦南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质效基本情况,介绍了刑事审判庭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优化营商环境、常态化扫黑除恶、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等方面做出的成效。随后,通报了一起涉虚拟币组织、领导传销案件。2021年2月,被告人江某某通过微信名为“胡先森”的男子(真实姓名不详)介绍,了解到“明马克”的相关资料。2021年3月,江某某找到张某商议合伙投资“明马克币”,后二人通过手机APP扫描二维码注册成为“明马克MCbot数字货币交易”平台会员,加入“明马克数字货币”传销组织,并投入一定资金(投资500USDT<虚拟币,与美元兑换率为1:1>以上),通过微信群、网上商学院、腾讯会议、现场培训等方式发展有效会员,依托“明马克平台”建立层级关系、领取层级会员收益的方式开展传销活动。被告人孙某某、石某某、么某某、王某1、王某2经人介绍加入该传销组织注册成为会员,并积极推广、炒作明马克MCbot数字货币、发展有效会员,鼓动会员投资,获取层级会员投资利润。经审理认为,各被告人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各被告人一年二个月至六年不等刑期,并处罚金。
发布会常态化的召开,彰显了桦南县人民法院坚持推进司法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主动接受媒体和社会大众监督的决心和信心。下一步,桦南县人民法院将继续保持对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大打击力度,维护法律权威,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应有的贡献,努力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初心目标。
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
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