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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宣传月】“典”入机关 奏响学法用法“主题曲”

发布时间:2023-05-31 17:11:45


为深入推动民法典走进机关干部心里,融入到业务工作中,按照“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部署,5月31日,桦南县人民法院组织优秀法官深入县政府机关,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讲座。县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张可心主持,部分机关干部代表参加。

民法典是一部指导我们“从婴儿到坟墓”的民事法律生活指南,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授课法官吕文韬在讲座开始便阐述了民法典的重要意义和地位。随后,吕文韬围绕民法典的六大基本原则,结合现实案例,就生活中常见的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高价值物品购买合同是否生效?房子委托别人卖掉抵债,中间高出债务部分钱款归谁所有?你提前了解到别人要打你,你是否可以提前先打他?遭到高空抛物,头顶安全谁来负责?……问题进行详细解读。

县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 张可心

立案庭法官 吕文韬

参加讲座的干部或拿出手机拍摄讲座课件的重要内容、或认真在笔记本上记录相关知识点、或专心致志地听讲,并表示将把民法典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在学好、用好、宣传好民法典上作表率,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高效开展工作,解决问题。

“民法典宣传月”有时限,但民法典学习却无期限。下一步,桦南县人民法院将常态化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在内部通过“集中+自学”的方式提高法官的司法裁判能力,在外部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提高社会各界对民法典的了解,奏响学法用法“主题曲”“最强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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