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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付海志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

发布时间:2022-10-28 11:16:43


罪犯付海志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

(2022)黑0822刑更10号
罪犯付海志,男,1973年6月8日出生于黑龙江省桦南县,公民身份号码:230822197306083379,满族,初中文化,职业农民,住黑龙江省桦南县闫家镇桦木岗村(户籍所在地:黑龙江省桦南县梨树乡梨树村1组891号)。1999年11月30日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桦南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2022年02月25日因非法携带枪支、弹药被桦南县公安局行政拘留5日(未执行)。
罪犯付海志因犯非法持有枪支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犯非法狩猎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个月。在交付执行过程中,桦南县看守所以罪犯付海志经佳木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检查该人2型糖尿病伴血糖控制不住、2型糖尿病、右眼黄斑前膜、玻璃体黄斑综合征。便血,乙状结肠肿瘤、结肠息肉、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为由,二次建议对付海志变更刑事强制措施。现付海志以患有直肠肿瘤疾病及眼底病变疾病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立案受理,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对上述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次日起五日内向本院提出。
意见反馈方式:电话0454-6109002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次日起五日内向我院提出
意见反馈方式:电话:0454-6109002
邮箱:hnxfyzzb@163.com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桦南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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