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杨金科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
(2023)黑0822刑更4号
罪犯杨金科,男,1966年2月3日出生于黑龙江省桦南县,公民身份号码:230822196602036150,汉族,初中文化,无职业,黑龙江省桦南县建委高层一单元801室(户籍所在地黑龙江省桦南县铁东社区四委1组113号)。因犯滥伐林木罪于2008年1月11日被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 000元。因犯非法拘禁罪于2019年3月20日被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19年7月1日刑满释放。
罪犯杨金科因犯虚假诉讼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在交付执行过程中,桦南县看守所以罪犯杨金科正值住院期间,住院期间诊断为不稳定性心绞痛,双肺炎症,冠脉搭桥术后,收押存在安全风险为由,决定暂不予收押。现杨金科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立案受理,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对上述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次日起五日内向本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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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次日起五日内向我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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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