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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昔日好友起纷争 法官调解续友情

发布时间:2023-11-22 15:24:17


近日,桦南县人民法院土龙山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承办法官从情、理、法出发劝导,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重续昔日友情。

2018年被告李某投资某小区项目建设,于2019年8月1日邀请原告杨某中途入股,经协商,原告投资入股100万元,并约定利润按50%分配,工程项目结束后,被告李某将工程投资款返还给原告后,双方在结算时,被告李某与原告杨某协商给付50万元的利润,被告李某向原告杨某出具借据一份,约定到2021年12月30日还款,因被告李某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杨某诉至法院。承办法官收到案件材料后,立即和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案件始末,通过了解后发现被告对双方合伙的事实予以认可,但是因为身体患有严重疾病,资金周转存在困难。为了尽快化解原被告双方矛盾,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向原告说明被告未还款原因及生活实际情况,消除双方的误会,然后悉心进行释法说理。从法讲到理,从理讲到情,从情讲到做人的本分与诚信,最终,双方当事人在考虑到昔日情谊下,原告同意被告提出的调解计划。被告当场履行6万元,剩余4万元于2023年12月1日前给付,此案得以圆满解决。
小案件关乎大民生。每一件小案背后都可能关涉一个人的命运、一家人的幸福,对当事人来说更是百分之百的大事。桦南县人民法院土龙山人民法庭立足审判职能,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牢固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理念,用心用情调解案件,努力提高司法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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