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及维权知识 保护消费权益——桦南县人民法院开展“3·15”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4-03-21 09:49:07
为切实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营造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3月15日,桦南县人民法院第二党支部深入县世纪广场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通过放置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向过往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针对群众生活中遇到的“买到伪劣产品”“网购时无法退货”“描述与实物不符”等问题,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为群众答疑解惑。此次活动,向群众发放宣传单1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6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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