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护生态 “声”入人心——桦南县人民法院开展“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4-08-26 09:27:33
为进一步增强辖区内人民群众环境保护意识,8月13日,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桦南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深入县蒸汽小火车始发站开展“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干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知识为切入点,结合审判实践及环境资源典型案例,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讲解“全国生态日”设立的意义、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并耐心解答关于环保政策的疑问,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生态保护,争当生态环境保护卫士,共建绿水青山,同守法治蓝天。此次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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