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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南县人民法院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4-08-26 09:32:59


为进一步引导生产经营者合法生产经营、消费者理性维权,8月23日,桦南县人民法院以“让‘舌尖上的安全’更有保障”为主题,组织“普法小分队”走进群众、社区、药店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干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讲座等形式,为群众、生产经营者深度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内容,并结合发布的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条文规定作了细致讲解,耐心解答群众、生产经营者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的法律疑问。此次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桦南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以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和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要求,对照《解释》统一裁判尺度,用好“线上+线下”宣传模式,为“舌尖上的安全”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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