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南县人民法院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4-08-26 09:32:59
为进一步引导生产经营者合法生产经营、消费者理性维权,8月23日,桦南县人民法院以“让‘舌尖上的安全’更有保障”为主题,组织“普法小分队”走进群众、社区、药店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干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讲座等形式,为群众、生产经营者深度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内容,并结合发布的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条文规定作了细致讲解,耐心解答群众、生产经营者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的法律疑问。此次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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