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一声庄严肃穆的法槌声响彻佳木斯骨科医院的病房。国徽闪耀,法槌落下,一场特殊的庭审在医院拉开帷幕。
鉴于被告人因突发意外受伤需要住院治疗,无法前往法院开庭,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减少当事人诉累,提高审判效率,办案法官本着人文关怀和严格遵循司法程序的原则,在充分咨询主治医生的专业意见后,决定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将庭审“搬”至被告人所在的病房中。
庭审当天,法官与书记员、法警,带着国徽、法槌和便携笔记本电脑等庭审用品,早早抵达病房,布置“临时法庭”。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到“庭”参加诉讼。庭审现场,法官身着法袍,神情庄重,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庭审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即便身处特殊环境,控辩双方的诉讼权利依然得到了全面且充分的保障。
把庭审“搬进”医院,是桦南县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生动实践,既彰显了司法权威,又传递了司法温情。在之后的工作中,桦南县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积极探索便民利民举措,将巡回审判带进田间地头、社区小巷、农家小院,让法治走进百姓的心中,让司法服务更加贴近群众、深入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