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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南县人民法院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5-03-15 15:38:52


“我买到过期的产品了,商家不给我退货,这可如何是好?”“我在网上买的保健品,回家后发现功效介绍得神乎其神,感觉不太靠谱,这可咋整?”……咨询台前,人群络绎不绝,互动氛围热烈非凡。

为增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3月15日,桦南县人民法院第二党支部走进广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悬挂宣传横幅、设置法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耐心地向过往群众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针对群众提出的关于网络购物、产品质量、售后保障等问题,干警们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审判经验逐一进行解答,引导群众理性消费、依法维权。活动期间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0余人次。


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既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一步。下一步,桦南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以公正司法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为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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