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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南县人民法院开展“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5-08-15 09:28:40


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增强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在第三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8月14日,桦南县人民法院组织党员干警走进县桦西湖景区(国家3A级旅游景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党员干警通过分发宣传手册、现场答疑解惑、案例讲解等多种形式,向过往群众系统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生态环保领域法律法规,细致讲解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知识,引导群众进一步树立“保护生态环境人人有责”的意识,自觉抵制和举报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此次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下一步,桦南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坚守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通过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专题普法宣讲、跨部门联合执法等举措,织密生态环境保护法治网络,为县域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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