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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黑龙江省桦南县人民法院
公 告
发布时间:2026-01-06 16:04:44
高凤海:
本院受理原告黑龙江桦南农村商业银行股分有限公司诉被告高凤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黑0822民初261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黑龙江桦南农村商业银行股分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1292元,减半收取646元,公告费200元,由黑龙江桦南农村商业银行股分有限公司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立案庭(407)室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桦南县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樊晓莹
联系电话:0454-6109045
收件人地址:黑龙江省桦南县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15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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